(相关资料图)
近日,南都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获悉,珀莱雅全资控股子公司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美丽谷”)因宣传“珀莱雅双抗精华2.0”产品含有2%麦角硫因、1%脱羧肌肽等内容,但实际分别只含0.001%、0.1%,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。5月23日,珀莱雅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,页面宣称的“2%麦角硫因”“1%脱羧肌肽”系因工作人员疏忽,部分商品漏标了“溶液”二字,引起了误会。目前,品牌已在各平台相关标注页第一时间进行了修改。
珀莱雅双抗精华2.0。
根据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显示,美丽谷在天猫、抖音、微信和小红书平台均销售一款名为“珀莱雅双抗精华2.0”的产品,该产品备案编号为“浙G妆网备字2021005906”。
美丽谷于2021年下半年将“珀莱雅双抗精华2.0”产品上架至上述4个平台及小红书品牌号,在抖音平台、微信微商城平台、小红书品牌号均宣传有2%麦角硫因、1%脱羧肌肽等内容。而根据美丽谷提供的《产品配方表》,2%麦角硫因、1%脱羧肌肽系指麦角硫因、脱羧肌肽溶液在产品配方中添加的质量百分比含量,而麦角硫因、脱羧肌肽纯物质在产品配方中的实际质量百分比含量分别为0.001%、0.1%。
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中,认为美丽谷上述行为属于“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、产地、用途、质量、价格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、形式、质量、价格、允诺有表示的,表示不清楚、不明白”,对其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根据通标标准技术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SHCPCH23000885-01_CN的检测报告,当事人“珀莱雅弹润透亮青春精华液”产品麦角硫因的测试结果为14.3mg/kg,质量百分比为0.00143%,脱羧肌肽的测试结果为975mg/kg,质量百分比为0.0975%,与其产品配方表中的含量几乎一致。
5月23日,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客服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回应称,页面宣称的“2%麦角硫因”“1%脱羧肌肽”系因工作人员疏忽,部分商品漏标了“溶液”二字,引起了误会。目前,品牌已在各平台相关标注页第一时间进行了修改,产品本身有效成分均已达到其浓度,可以放心使用。
南都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了解到,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,由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,法定代表人为侯军呈。南都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了解到,2021年上海市不合格产品跟踪商品(过度)包装监督抽查结果中,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的3批次化妆品[珀莱雅极境海御白精选礼盒、珀莱雅弹润透亮精选礼盒、珀莱雅赋能鲜颜紧致淡纹套盒(轻盈版)]被检测出包装空隙率不合格。
采写:南都记者 彭雨欣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2 时代珠宝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 联系邮箱: 514 676 113@qq.com